經批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自2012年10月22日起更名為“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同時使用“深圳國際仲裁院”的名稱。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自2012年12月1日起啟用新版《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 更多>>
經批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自2012年10月22日起更名為“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同時使用“深圳國際仲裁院”的名稱 更多>>
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四批指導性案例。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發布指導性案例加強審判工作指導的有力舉措,對於統一法律適用,促進公開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具有重要作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