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随着一纸裁定书的送达,历时近七年的广东低碳互联网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低碳公司”)破产案件画上圆满句号,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为“金湾法院”)正式裁定认可低碳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
在金湾法院的指导下,这起“烫手案”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和解程序并获得和解成功,成为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破产制度的挽救功能与破产管理人专业智慧。
低碳公司在被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涉诉案件众多,且存在职工维稳问题,各种矛盾非常尖锐。在案件推进过程中,低碳公司股东多次表达和解意愿,期望与各债权人协商避免企业最终被宣破清算。然而,管理人审查发现,低碳公司前期提交的和解方案在内容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
因对破产程序转换的理解差异及对和解方案推进节奏的分歧,本案相关方曾多次向管理人施压,甚至出现过激情况。面对这一情况,华商管理人团队在金湾法院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依法履职、秉持公正中立的立场,一方面耐心与各相关方沟通,释明法律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主动履行职责,真诚地协助低碳公司逐项修订和解方案,逐步明确清偿比例、执行期限与监督机制等核心内容。
正是华商管理人团队这种坚持原则性、灵活性与包容性的工作方式,有力地确保了和解方案的合法性与可行性,亦逐渐消弭了各方重大分歧。正如低碳公司全体股东在随后致华商管理人团队的《感谢信》中由衷写道:“你们始终以大局为重,不计个人得失,以专业态度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以善意包容化解矛盾分歧……让我们感受到法律框架下的人性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