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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手案”从清算边缘到绝境重生——低碳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圆满收官

4月13日,随着一纸裁定书的送达,历时近七年的广东低碳互联网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低碳公司”)破产案件画上圆满句号,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为“金湾法院”)正式裁定认可低碳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


在金湾法院的指导下,这起“烫手案”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和解程序并获得和解成功,成为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破产制度的挽救功能与破产管理人专业智慧。


低碳公司成立于2005年,曾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为多家如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蒸汽节能供应工程服务,后因经营不善陷入严重债务危机。2019年11月25日,金湾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裁定受理低碳公司破产清算案。在案件推进过程中,管理人团队历经三次更迭,2021年11月29日,金湾法院依法指定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华商”)为该案第三任管理人,配备了非常精干的破产业务团队,成为推动这一非常复杂的“烫手案”进展的重要力量,

低碳公司在被动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涉诉案件众多,且存在职工维稳问题,各种矛盾非常尖锐。在案件推进过程中,低碳公司股东多次表达和解意愿,期望与各债权人协商避免企业最终被宣破清算。然而,管理人审查发现,低碳公司前期提交的和解方案在内容完整性、合法性、可行性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完善。


因对破产程序转换的理解差异及对和解方案推进节奏的分歧,本案相关方曾多次向管理人施压,甚至出现过激情况。面对这一情况,华商管理人团队在金湾法院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依法履职、秉持公正中立的立场,一方面耐心与各相关方沟通,释明法律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主动履行职责,真诚地协助低碳公司逐项修订和解方案,逐步明确清偿比例、执行期限与监督机制等核心内容。


正是华商管理人团队这种坚持原则性、灵活性与包容性的工作方式,有力地确保了和解方案的合法性与可行性,亦逐渐消弭了各方重大分歧。正如低碳公司全体股东在随后致华商管理人团队的《感谢信》中由衷写道:“你们始终以大局为重,不计个人得失,以专业态度耐心倾听各方诉求,以善意包容化解矛盾分歧……让我们感受到法律框架下的人性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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