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法规速递
2025年10月14日,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商合发〔2025〕207号)。该文件作为我国海外综合服务领域首个国家级指导文件,明确6方面16项具体举措,旨在构建与我国对外投资贸易发展相适配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全方位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将“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升级为国家级海外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综合服务大平台与专业服务分平台有机联动的服务架构。提出集成创新地方服务模式,指导地方强化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打造企业出海“一站式”服务窗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首创性、集成化探索,建设出海综合服务港。《指导意见》中还聚焦出海企业核心痛点与难点,推动法律、金融、财会等专业机构强化出海服务能力,为企业提供精准赋能支持,引导企业科学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加强跨国经营管理培训与人才培育;深化国际多边机构合作,提供合规咨询等专项服务。
到2030年,初步建成与对外投资贸易规模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实现从“走出去”向“走得稳、走得远”的战略转型。(来源:国务院)
和信恒律师解读:通过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创新地方服务模式、提升专业服务效能、强化企业出海能力建设四大方向共16项具体举措,《指导意见》系统性构建适配我国对外投资贸易发展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助力中国企业从“走出去”迈向“走得稳、走得远”,并明确2030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服务体系目标。
2025年10月30日,中美元首在韩国釜山举行会晤。此次会晤是习近平主席与特朗普总统时隔6年再次会晤,也是特朗普总统第二任期内双方首次面对面会晤。会晤前,中美在经贸等领域存在一些震荡和波动,但经过此前的经贸会谈,双方在不少问题上取得积极进展。会晤中,两国元首就中美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同意加强经贸、能源等领域合作,促进人文交流。
本次会晤最终成果包括美方取消对中国加征的10%“芬太尼关税”,对中国商品加征的24% 对等关税继续暂停一年,中方反制措施也相应调整;美方暂停实施出口管制穿透性规则一年,中方暂停实施稀土出口管制措施一年;双方还暂停实施部分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相关调查及反制措施。此外,双方在打击非法移民和电信诈骗、反洗钱、人工智能、应对传染疾病等领域也达成合作共识,并表示要携手推动亚太经合组织峰会和二十国集团峰会取得积极成果。(来源:新华社)
和信恒律师解读:此次中美元首会晤及达成的系列成果,本质是通过双边共识对经贸、科技、产业等领域的跨境法律与政策安排作出调整,既体现了国际法上“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也为中美跨境交往提供了更清晰的规则预期。整体而言,会晤成果以“暂时调整管制措施、扩大合作领域、凝聚治理共识”为核心,既回应了中美双方在经贸等领域的现实诉求,也通过明确的规则调整与合作承诺,为双边关系的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与政策层面的支撑,具有鲜明的实践导向与规则建构意义。
苏联解体后,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因纳戈尔诺-卡拉巴赫(纳卡)地区归属问题爆发战争,此后阿塞拜疆禁止其他国家货物经过其境内运往亚美尼亚。2023年12月7日,阿亚两国发表联合声明,重申有意在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基础上实现关系正常化并达成和平协议。2025年8月8日,阿亚两国草签了《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关于建立和平与国家间关系的协议》文本。
2025年10月21日,阿塞拜疆总统阿利耶夫宣布,阿方已取消针对其他国家货物经过其境内运往亚美尼亚的所有限制措施。亚美尼亚政府当天发表声明,欢迎阿方这一举措。
阿利耶夫表示,阿亚两国关系已进入和平的新阶段,和平不只停留在纸上,而已经落到实处,两国之间互通具有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亚美尼亚总理办公室当天发表声明,对阿方上述举措表示欢迎。声明说,这一举措对开放本地区交通设施、增进亚阿两国互信以及推进两国和平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来源:新华社)
和信恒律师解读:从法律视角来看,阿塞拜疆取消运往亚美尼亚货物的过境限制,是其履行国家主权下的跨境贸易管理义务、落实两国和平协议及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要举措,既契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过境通行权的核心精神,也与跨境货物过境运输的国际惯例相衔接。
2025年10月20日,阿根廷央行宣布与美国财政部签署了一项总额为200亿美元的汇率稳定协议。该协议规定了双方开展双边货币互换操作的条款和条件,旨在促进阿根廷的宏观经济稳定,维护物价稳定并推动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同时也能使阿根廷央行扩大其货币和汇率政策工具的范围,增强外汇储备的流动性。协议的签署为阿根廷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工具,但也引发了阿根廷国内对美国干涉其货币政策的担忧。此外,美国国内也存在对该协议的反对声音,部分议员认为这一行动违背了“美国优先”政策。
(来源:BancoCentraldelaRepúblicaArgentina)
和信恒律师解读:从法律视角来看,阿根廷央行与美国财政部签署的200亿美元汇率稳定协议,属于国家间双边金融合作法律文件。该协议为阿根廷稳定汇率、补充外汇流动性提供了法定依据与资金支持,同时也隐含法律层面的约束与风险:阿根廷需在协议框架下平衡货币政策独立性与外部资金使用合规要求,而美国通过协议设定的资金监管、使用反馈等条款,实质形成对阿根廷金融政策的间接法律约束,双方国内对协议的争议本质上是国家主权与跨境金融合作法律边界的博弈。
受美国联邦政府“停摆”影响,美国劳工部原定10月15日发布的9月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报告推迟发布,此前9月就业数据统计报告已延期至原发布日(10月3日)后。作为官方统计机构,劳工部下属劳工统计局多项核心数据发布受阻,美联社预测,9月就业数据已基本完成,停摆结束后或可快速推出,但10月数据的收集与处理受影响更深,延期时间可能更长。
官方数据缺位已对美联储等机构决策造成不利影响。美联储主席鲍威尔14日在费城美国商业经济协会年会上表示,当前美联储依赖私营机构数据评估经济,但无法替代政府统计,若停摆持续,局面将更具挑战性。此外,美联储正面临就业与通胀的政策目标矛盾——8月美国非农就业人数仅增2.2万人,远低于预期,而同期CPI同比上涨2.9%,高于美联储2%的长期目标,高通胀要求维持高利率与就业放缓呼吁降息形成冲突。(来源:CNN)
和信恒律师解读:美国联邦政府“停摆”导致劳工部核心经济数据延期发布,本质是行政分支履职中断引发的公共信息供给法律义务缺位问题,既违背了美国《预算与会计法案》等对政府统计数据及时公开的法定要求,也对依赖官方数据作出决策的市场主体、监管机构形成法律层面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2025年10月9日,墨西哥总统辛鲍姆宣布暂缓批准针对中国及亚洲多国汽车、纺织品等产品加征50%关税的提案,后续将通过双边磋商评估相关影响,以缓解转口贸易压力。此前的10月7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碳酸酯板作出肯定性初裁,江西聚昌新材料等企业需缴纳3.65-3.67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涉及税号3916.90.91等4类产品,该临时税有效期为4个月。(彭博社)
和信恒律师解读:墨西哥近期两项贸易举措为相关企业划定了明确风险边界与应对窗口期,50%加征关税提案暂缓批准,为企业优化供应链、适配区域贸易规则提供缓冲期;对于聚碳酸酯板肯定性初裁及临时税征收,要求涉案企业需在4个月内按当地法律委托代理、提交抗辩材料,同时也提醒未涉案企业应提前完善出口合规文件,防范同类调查风险。
10月22日,印媒披露出印度与美国正接近达成一项贸易协议,美国可能将对印度出口商品的关税从目前约50%的水平降至15%-16%。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印度可能会逐步减少对俄罗斯石油的进口,并允许美国出口更多非转基因玉米和豆粕等农产品。双方计划建立定期审查关税水平和市场准入情况的机制,以确保贸易关系的持续稳定发展。此前,受50%高关税影响,印度对美出口已连续4个月下滑。若双方领导人能在10月26日至28日举行的东盟峰会上会面,可能会宣布这一协议。(来源:彭博社)
和信恒律师解读:从法律合规视角,协议可能隐含类似美印尼协定的“反转运”条款与严格原产地规则,中国企业通过第三国转口、简单加工规避关税的路径面临被否定风险,需警惕印度为履行协议对价可能在能源、农产品领域调整市场准入规则,挤压中资企业合作空间。
8.【沙特阿拉伯】沙特实施货运新规,货物及舱单数据需按照具体情况提前24-72小时提交
2025年10月29日,沙特正式实施一项新的货运规定,该规定由沙特港口管理局(MAWANI)与沙特天课、税务和海关总署(ZATCA)联合推出。
新规要求所有抵达沙特海港的货物,其装载货物及舱单数据须通过FASAH电子清关平台提前提交。根据航程远近,较远港口需在到港前72小时提交,附近港口为24小时,24小时以内航次可在到港前任意时间提交,逾期提交将面临罚款等监管措施。
自2025年1月1日起,沙特就实施了SABER认证新规。所有出口至沙特的货物需在出运前需通过SABER系统提交认证申请,并取得产品符合性证书(PCoC)和装运符合性证书(SCoC)。这一系列新规的实施,旨在推进沙特的“两小时清关”计划,也对全球供应链参与者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来源:OceanNetworkExpress)
和信恒律师解读:此次货运新规与上半年已实施的SABER认证、PTA许可证要求,共同构建了严格的跨境货运合规体系,任何环节违规都可能面临扣货、退运或最高50000沙特里亚尔的罚款,建议有关联的企业立即核查物流合作方资质,优化单证申报流程与文件留存机制,确保全链条符合沙特海关及港口管理的法定要求,规避合规风险。
(一)闻泰科技对其子公司安世半导体的股东权利被冻
2024年12月,闻泰科技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2025年9月2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新一轮出口管制“穿透规则”,对被列入美“实体清单”的企业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追加同等出口管制制裁,安世半导体因此被纳入管制范围。荷兰时间9月30日,荷兰经济事务与气候政策部对安世半导体下达部长令,要求其全球30个主体对资产、知识产权等进行为期一年的冻结。10月1日,安世半导体控股以及安世半导体法定董事兼首席法务官在其他两位外籍高管的支持下,向企业法庭提交了启动对公司调查与采取临时措施的紧急请求。10月7日,企业法庭做出裁决,暂停张学政的相关职务,任命一位独立外籍人士担任非执行董事,并将安世半导体的所有股份(减去1股)托管给指定人员。
这一事件对闻泰科技及相关方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闻泰科技虽保留安世半导体的经济收益权,但暂时失去了治理权和投票权,其对安世的控制权受限。安世半导体短期内面临决策链条变更、资源配置灵活度下降等问题,可能影响运营效率。而全球汽车产业也受到波及,安世半导体是汽车半导体领域的重要供应商,其芯片出货中断可能导致全球汽车生产线面临停摆风险。
目前,闻泰科技正积极应对这一事件。公司坚决反对将商业问题政治化,称荷兰政府的行为是基于地缘政治偏见的过度干预。闻泰科技正联合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推进法律救济程序,同时积极对接相关政府部门争取支持,并与核心供应商、客户保持密切沟通,以维系生产销售体系稳定。中国政府也采取了反制措施,如中国商务部禁止安世半导体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及分包商出口特定的元器件和成品。
和信恒律师点评:美国商务部凭借“穿透规则”,将其出口管制的法律效力延伸至被制裁企业的海外控股子公司,这是一种典型的“长臂管辖”扩张。荷兰政府随后基于其国内法下达部长令,对安世半导体实施资产冻结,则是将上述域外法规在本国境内落地执行。这两者共同构成了对闻泰科技作为安世半导体母公司之股东权利的公法限制。
荷兰企业法庭的裁决在程序上迅速改变了安世半导体的权力格局。通过暂停中方代表职务、任命独立董事并将绝大部分股份强制托管,法庭在法理上创设了一种“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强制分离状态。闻泰科技虽保留经济收益权,但其核心的投票权与治理权被暂时“冻结”。这一措施虽可能旨在维持受管制企业的临时稳定,但其法律后果是动摇了公司治理中股东本位的基石,导致公司决策效率和经营灵活性显著降低。
整个事件链条清晰地表明,商业实体的法律风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合同与商事纠纷,而是与投资母国的地缘政治地位深度绑定。中国政府随后采取的出口禁令反制,更形成了法律对抗法律的复杂局面。此案为所有进行跨国投资,尤其是涉及敏感行业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在现代国际环境下,法律尽职调查必须超越商业层面,充分评估目标国及其关联法律辖区的政治与制裁风险;公司治理结构也需具备足够的韧性与预案,以应对可能的、源于公权力干预的极端情况。对于闻泰科技而言,其法律救济的核心挑战,在于能否在高度政治化的语境下,通过司法程序证明相关行政与司法措施的过度性与非正当性。
(二)国轩高科在美密歇根州投资项目正式终止
2025年10月23日,美国密歇根州经济发展局向国轩高科旗下的美国国轩发出通知,认定其在梅科斯塔县绿镇投资24亿美元的电池工厂项目违约,标志着该项目正式终止,州方将追讨此前拨付的2360万美元土地收购等费用,并取消1.75亿美元的税收激励和补助金。
该项目于2022年宣布启动,原计划建设一座磷酸铁锂电池组件工厂,并于2026年投产。项目启动之初,获得了密歇根州经济发展公司1.75亿美元专项激励资金等政策支持。但随后项目选址地绿镇的居民以环境风险等为由发起反对,反对声浪从民间自发抗议转向跨群体联合行动,2023年9月,支持该项目的绿镇政府委员会被居民投票罢免,新任镇政府领导班子撤销了土地使用许可,国轩高科提起行政诉讼也因地方政府拒绝配合而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代表密歇根州的共和党众议员约翰・穆勒纳尔是该项目的批评者,他主导提出相关法案,将项目争议引入更高政治维度。2025年9月17日,密歇根州经济发展局以“项目现场连续120天无合规施工活动”为由发出违约通知,10月23日正式确认项目终止。
和信恒律师点评:从法律层面看,国轩高科美国建厂项目终止的核心矛盾是商业合同约定与美国政治、行政环境不确定性的冲突。密歇根州以“超120天无合规施工”认定项目违约,本质是依据投资协议中对建设里程碑的明确约定,但项目停滞的关键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换届后撤销核心行政许可、司法胜诉却遭遇执行梗阻,叠加联邦层面关税上调、税收抵免取消等政策变动,导致法律框架下的合同履行被政治因素强行干预,凸显美国投资领域“法律规则服务于政治诉求”的现实风险。
对中国企业而言,赴美投资需建立“法律合规+风险预判”的双重防护。事前应委托专业法律团队,全面核查投资协议中行政许可稳定性、政策变动补偿等关键条款,同时深度评估地方政治生态、民意倾向及CFIUS审查等潜在风险;事中要动态跟踪政策法规变化,通过本土化运营降低身份敏感度,遇到争议时优先选择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避免单一诉讼导致项目长期停滞,从法律层面最大限度规避政治化带来的合规与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