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特标准、计量和质量组织(SASO)项目管理办公室宣布,自10月1日起,所有发往沙特的货物在清关前,必须出具SABER平台签发的SC证书(Shipment Certificate)。该声明同时敦促供应商和海关机构提前开展核验程序,与经认可的评估机构协调配合,确保在货物装运前通过Saber平台的要求。(来源:沙特通讯社)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9月26日在第17届物流与供应链数字化发展大会上正式发布《物流企业数字化 第1部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这也是我国首个物流企业数字化国家标准,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有助于加快物流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据介绍,该国家标准为物流企业数字化提供了通用框架和操作指南,涵盖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流程优化等核心环节,可帮助企业规避“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等问题,实现提质、增效、降本。并且,对于行业来说,通过统一标准,促进物流企业间、产业链上下游间的数据互通与业务协同,可推动行业从“单点数字化”向“全链条智能化”跃升。
该标准将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专家表示,随着这一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有望在国内催生一批物流数字化企业,进而带动全行业的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也将持续推动物流与供应链的标准国际化,助力中国物流及供应链方案走向国际。(来源:央视网)
特朗普周四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自2025年10月1日起,我们将对所有品牌或专利药品征收100%的关税,除非有公司正在美国建造制药厂。”特朗普并未具体说明哪些生产商将受到影响。“因此,如果这些药品已经开始生产,就不会征收关税。”
特朗普的这则帖子是关于将于下周三开始实施的针对行业的新关税的几条帖子之一。“进口重型卡车将征收25%的关税,厨柜和浴室盥洗台将征收50%的关税,软垫家具进口将征收30%的关税。”(来源:彭博社)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已最终确定新的港口收费结构,该方案将于2025年10月14日生效,影响范围涵盖中国所有、中国运营及中国建造的船舶。此项调整源于白宫四月发布的指令,旨在降低美国对中方控制海运资产的依赖。分阶段实施的收费将影响海运成本,并可能改变货主选择运往美国的船舶或承运商。(来源: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
苹果公司要求布鲁塞尔废除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型科技立法,这标志着美国科技巨头对抗欧洲监管的行动又迈进了一步。欧盟的《数字市场法案》(DMA)于2022年生效,旨在遏制大型科技公司的权力,为小型竞争对手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不遵守规定的公司处以最高相当于其全球收入10%的罚款。
今年4月,欧盟对苹果公司的规定是否阻止应用程序开发商向消费者提供苹果生态系统之外的更便宜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了调查,随后对苹果公司处以5亿欧元的罚款。苹果公司认为,欧盟的数字规则使得其在欧洲开展业务变得更加困难,并恶化了消费者的体验。
欧盟委员会发言人表示,企业有时“需要更多时间来使其产品符合规定”,委员会正在帮助企业做到这一点。该发言人还表示,“遵守 DMA 不是可选的,而是一项义务。”(来源:金融时报)
8.【阿根廷】阿根廷限期将谷物出口关税降至零
阿根廷总统发言人曼努埃尔·阿多尔尼于9月22日上午宣布,阿根廷将把所有谷物出口关税降至零,该政策将持续至10月31日。此举旨在为财政当局稳定比索汇率而大量消耗国际储备之际,为国家注入美元资金流。(来源:BUENOS AIRES HERALD)
9月,泡泡玛特在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递交起诉状,指控200多家中国企业在阿里巴巴和速卖通(AliExpress)平台上销售未经授权的LABUBU系列产品。泡泡玛特强调,LABUBU在美国有多个商标注册,涵盖多种商品类别。泡泡玛特表示,被告从未获得原告或其任何授权代理、被许可方或分销商的授权,复制、制造、进口、出口、广告、分销、销售LABUBU产品,或在其商品或服务中使用LABUBU商标、LABUBU作品,或与上述商标和作品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标识或艺术作品。泡泡玛特在起诉状中列出了六大诉由,包括商标假冒、注册商标侵权、未注册商标侵权、虚假来源表示、假冒及不正当竞争、联邦版权侵权、不正当竞争。泡泡玛特据此请求法院核发临时禁止令(TRO),责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商品,并索赔——商标假冒:每枚假标识最高200万美元;版权侵权:每件侵权作品最高15万美元;另可追加三倍赔偿、惩罚性赔偿及律师费。同时申请冻结被告全部资产,销毁涉案产品及包装,并强制其披露完整销售账册与利润明细。
和信恒律师点评:泡泡玛特在美国法院针对二百余家中资商户发起的大规模知识产权诉讼,标志着中国企业在出海进程中维权意识的战略性升级,凸显其主动利用境外司法体系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坚定姿态。此案的特殊性在于被告主体均系中国出海同业者,这深刻揭示了部分经营者仍固守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规避监管的侵权惯性,未能意识到国际化平台亦严格受制于当地法律管辖。随着主流电商平台全球化合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往“境内生产、境外销售”的侵权路径已面临直接的法律追责风险。
该案件进一步警示,中国品牌的出海经营已进入以知识产权合规为核心的新阶段。企业必须彻底摒弃侥幸心理,将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内化为经营的必要环节,建立贯穿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全流程合规机制。唯有主动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尊重国际规则,方能在全球化竞争中实现可持续拓展,否则必将面临日益严厉的司法风险与市场出清。
(二)大疆在美国因专利侵权被起诉
和信恒律师点评:本案堪称中国高科技企业出海进程中应对“专利主张实体”诉讼的典型样本,凸显出领先科技企业在全球化经营中面临的系统性知识产权挑战。案件关键将围绕涉诉专利的有效性、权利范围解释以及大疆产品技术方案是否全面覆盖专利要件展开交锋,特别是“自动传输数据”这一技术特征在现有技术中的新颖性将成为攻防焦点。德州东区法院作为专利诉讼“优选地”,其审理倾向将直接影响案件走向。
Cellspin作为典型的非实施实体(NPE),其选择在专利诉讼活跃的德克萨斯州东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诱导侵权、帮助侵权乃至故意侵权,反映出专利诉讼策略的高度专业化与针对性。此案警示中国企业,即便具备自主技术优势,也需对海外专利布局、侵权风险预警及诉讼应对机制建立全流程管理体系。
(三)中国AI独角兽企业MiniMax企业在美国被起诉
9月16日,美国多家知名电影公司(包括迪士尼、环球影业、华纳兄弟等,下称原告)对中国AI独角兽企业,大模型“四小龙”企业之一的MiniMax提起版权侵权诉讼。这是好莱坞电影公司在今年6月起诉AI公司(Midjourney)之后,首次对中国AI公司采取的重大法律行动。原告称,MiniMax运营的海螺AI是一个提供图片和视频生成服务的AI平台,该平台被指侵犯原告的版权作品。原告认为,MiniMax使用原告的著名版权角色来宣传和推广其侵权的海螺AI视频服务,甚至在官方社交媒体账户上发布侵权图片,而且MiniMax鼓励消费者下载其海螺AI应用程序以分发包含原告版权角色的侵权内容。因此,原告指控MiniMax通过其开发的海螺AI服务,未经授权复制、公开展示、公开表演、分发以及制作原告版权作品的衍生品,侵犯了原告的版权,构成直接版权侵权。原告在本次起诉中请求法院颁布初步及/或永久禁令,禁止MiniMax继续侵犯原告的版权,判决MiniMax对其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包括MiniMax因侵权所获的利润。
和信恒律师点评: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AI生成内容与版权保护的边界界定。原告指控MiniMax的海螺AI平台在三个关键环节涉嫌侵权:一是利用受版权保护的角色形象进行商业推广,二是平台生成内容涉嫌构成衍生作品,三是通过社交媒体分发扩大了侵权范围。这起诉讼触及了AI训练数据使用合法性、生成内容版权定性等前沿法律问题,尤其在“合理使用”原则的适用性上将面临激烈辩论——被告可能主张技术中立和转换性使用,而原告则强调商业性使用对原创作品市场的实质性替代影响。
此次诉讼标志着全球内容产业与AI开发者之间的版权矛盾进入新阶段。好莱坞片商选择中国头部AI企业作为诉讼对象,既反映了跨国版权执法的战略布局,也暴露出AI产业在内容合规方面的共性风险。案件结果将直接影响AI公司的训练数据获取路径和商业模式设计,可能促使行业建立更规范的内容授权机制。对于中国AI企业而言,这不仅是个体法律风险防控问题,更关乎出海战略中的知识产权合规体系建设,需要从技术伦理、数据治理到国际合作等多个维度构建应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