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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新深港法律合作 共探跨境服务机遇——新加坡律师公会代表团赴华商律师事务所开展专业交流

为推动新加坡律师业与深圳、香港法律服务业深度交流,探索跨境合作机遇,7月1日,新加坡律师公会(The Law Society of Singapore)会长岑慧敏(Lisa Sam)率新加坡律师代表团34人到访华商律师事务所,双方就跨境法律协作等话题展开深度交流。此次考察是新加坡律师公会“深圳使命之旅”的核心议程,旨在探索粤港澳大湾区与新加坡法律服务合作新路径。

新加坡律师代表团由会长岑慧敏(Lisa Sam)带队,新加坡律师公会理事尼古拉斯(Nicholas & Tan Partnership LLP)、德尊(新加坡)律师事务所罗邦富(Drew & Napier LLC)、卫达士凯德律师事务所马思源(Withers KhattarWong LLP)等32家律所负责人及高级律师参与了本次交流活动。华商执行合伙人、全国涉外委主任、香港分所主任齐梦林,高级合伙人、全国涉外委执行主任、纽约分所负责人刘文卓,华商希仕廷(福田)联营所主任朱虹、管理合伙人卢安琦(Angel Lu),华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香港大律师孙子恒(Henry Suen),合伙人、全国涉外委秘书长任菲菲,高级合伙人、全国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罗洁、龙华分所专职律师沈琴、希仕廷(福田)联营所专职律师石佳、阿联酋迪拜律所合伙人薛晗、专业与业务运营中心总监陈美婷等20余位成员出席交流。会议由刘文卓律师主持。

华商首席合伙人高树主任热情接待考察团并致欢迎词。高树主任表示,早在2014年担任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期间就积极推动与新加坡律师公会的合作,并签署了双方第一份合作备忘录。他赞赏新加坡律师公会的一流管理、高水平专业服务和学习精神,并表示华商始终保持前瞻性,高度重视专业性,以开放合作的胸怀和姿态,务实有效地推进国际法律服务合作。双方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与新加坡的互补优势,将在国际仲裁、科技金融、跨境投资等领域共建服务标准。他期待与新加坡律师公会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体系,加强与新加坡优秀律师同行的交流。

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岑慧敏讲到,深圳作为大湾区创新引擎,其法律实践对新加坡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此次交流将为两地律师创造可持续合作生态。岑慧敏会长感谢华商本次热情的接待,并期待未来双方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强专业互补、区域协同、共同探索1+1>2的新型生态合作模式。

本次会议采用分组研讨模式,双方律师按专业方向组成四个小组:

  1. ADR:探讨国际仲裁与调解机制创新;

  2. 公司业务:对标企业跨境投资合规与治理实践;

  3. 商事领域:分析区域贸易规则与合同风险管理;

  4. 科技法律: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合规及数据跨境流动。

分组讨论由华商全国涉外专业委员会主导,新加坡方涵盖公司、商事、科技等多领域精英律师,实现面对面精准业务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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