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称“合作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交界处的河套地区,其中深方区域(包括C区、福田保税区)为建成区,范围约167公顷,港方区域(河套A区)为未建成区,范围约87公顷。合作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综合性平台,是国家离岸创新高地、大湾区创新发展新引擎、港深跨境深度合作新支点、国际化创新合作新平台。
2017年12月25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经区域创新空间综合能力和潜力评价,《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将合作区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发挥示范效应、推动区域发展的创新节点。
2018年4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就合作区深方区域发展成立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领导小组,由王伟中书记担任组长,陈如桂市长担任副组长,刘庆生常务副市长担任执行副组长,市委常委杨洪和副市长艾学峰、高自民任小组成员。
2018年11月19日,为落实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领导小组组建合作区深方区域开发运营管理公司的决策部署,深圳市区两级国企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港科创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以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深方区域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平台搭建、资源整合与运营管理实施主体作为其战略发展定位。
目前,深港科创公司正在按照深圳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开展编制合作区深方区域统筹规划实施方案的牵头工作。该统筹规划实施方案是承接多个上位规划和指导后续合作区深方区域具体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在深圳市区两级政府与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采取了“一家统筹+多家联合”的模式,合作区深方区域统筹规划实施方案已形成了《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方区域)统筹规划实施方案》的规划成果并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该规划成果将合作区深方区域的发展目标定位为“以深港合作为基础,建设面向国际,引领粤港澳大湾区的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先导区”、“以自然生态环境为基础,建设服务科学研究的智慧型国际街区”、以及“探索最有利于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符合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深港合作示先锋范区”。
主要执业领域为不良资产处置、金融资产及房地产业务、公司股权重大民商事案件争议解决。
主要执业领域为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项目、国有企业战略规划、资产置换、企业兼并重组、上市、
主要执业领域为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债权融资、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及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改制重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私募基金、外商投资、境内外股票发行上市和房地产业务。
主要执业领域为土地投资、土地整备、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城市更新、房地产开发、建设、运营、房地产并购、房地产金融、房地产争议解决和公司治理。
覃俏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主要执业领域为政府投融资、房地产/城市更新、私募基金、股权及债务融资、创业投资、公司收购兼并及重组等资本运作业务以及泛资产管理法律服务、民商事诉讼及仲裁。
主要执业领域为境内外资本市场,跨境投融资,公司并购重组,私募基金,政府与国有企业法律顾问。
刘宇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房地产并购、城市更新、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房地产开发、建设及运营、房地产争议解决。
主要执业领域为国企法律服务、并购、境内外投融资、私募基金。
主要执业领域为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房地产并购、片区综合开发和公司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