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律师指出,国企合规管理不能仅由合规、法务部门承担,而应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业务部门最熟悉业务场景、交易模式和风险节点,是合规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在项目策划、投资决策、招标采购、合同签署、建设实施、工程变更、结算支付及运营处置等环节主动识别、报告和控制风险;合规、法务、风控等部门则通过制度设计、审查把关和监督检查提供专业支持,形成业务管理与合规管理协同履职的工作机制。
结合重大项目建设投资领域典型案例,舒律师深入分析了合规要求与业务流程脱节可能造成的风险。例如,部分项目因前期未厘清业主、代开发管理方和施工方之间的权责关系,目标成本未按程序审批,设计调整和工程变更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最终出现变更大量积压、成本失控、结算迟延及工程款超付等问题。相关案例表明,合规管理不能停留在合同审核或事后补救阶段,而应当在业务方案形成、决策审批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介入。
舒律师进一步指出,应当将合规要求镶嵌到业务流程,贯穿项目建设投资全流程。一方面,应围绕项目各环节梳理风险点,形成合规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和流程管控清单;另一方面,应将风险提示、审核标准、审批权限、留痕要求和异常处置机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业务节点,使合规要求与项目管理流程同步运行,避免出现制度规定与实际业务“两张皮”的情形。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制度更新不及时、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岗位责任边界不清以及风险识别不全面等问题,舒律师结合案例提出,应以业务流程为主线,建立覆盖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合规管理机制,推动合规管理从事后“纠错整改”转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复盘。
在合规体系建设方面,舒律师介绍了风险识别、制度建设、岗位落实、培训宣贯和监督检查五个重点环节,并结合国企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强调业务部门应承担自主合规职责,合规、法务、风控部门履行专业审查和监督职责,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独立评价和责任追究,共同形成责任到岗、流程可控、风险可溯、整改闭环的合规管理体系。
本次培训持续全天,内容紧密结合国企重大项目建设投资实际,通过规则解读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参训人员“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责任意识,深化了对合规嵌入业务流程、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理解,有助于推动深投控系统将合规要求落实到业务决策、项目管理和重点流程,为重大项目规范实施和国有资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