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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助力南通锻压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8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3次工作会议,南通锻压(股票代码:300280)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无条件审核通过,该项目系由南通锻压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北京亿家晶视传媒有限公司70%股权。
        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锻压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系统化金属及非金属成形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广泛用于汽车、航空航天、核电、军工、能源、化工、船舶等诸多行业和领域,畅销国内三十多个省、市、区,并出口多个国家和地区,具有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在本项目中担任南通锻压的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并协助南通锻压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就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意见。该项目由华商所高级合伙人邓磊律师、李聪微律师、赵静律师、郑俊生承办。
        邓磊律师为法学博士,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中心特聘授课老师,华林证券、东北证券IPO及并购重组业务内核委员。
        2004年开始从事资本市场法律业务, 2013年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借调到中国证监会工作,现为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为迪生力(603335)、中新科技(603996)、信立泰(002294)、今天国际(300532)、普路通(002769)、思维列控(603508)、华讯方舟(000687)、中文在线(300364)、南通锻压(300280)、达安股份(300635)、京润珍珠、江波龙芯片、华瑞同康、双飞人制药、伟乐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三板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服务,同时担任高德红外(002414)、方大集团(000055)等多家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福田区政协委员。
        曾在《法治研究》、《特区经济》等杂志发表《论核准制下保荐人地位的重构与法律规制》、《创业板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研究》、《论股东查阅权的行使》、《后股权分置时代的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证券中介机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再思考》等数十篇专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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