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的銷售業務必須取得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均可依法申請註冊基金銷售業務資格。華融金服公司作為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申請取得的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即通常所稱第三方基金銷售牌照,據悉,華融金服公司為深圳證監局核准的第13家獨立基金銷售機構。
深圳市華融金融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由深圳市華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資設立,隸屬於華融金融集團,公司實力雄厚,主營業務為基金銷售、投資諮詢、保付代理(非銀行融資類)、企業管理及資訊諮詢服務。此次獲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將加快推進華融金融集團在資本市場的活躍程度,同時,也是對華商律師能力和效率的肯定和認可。華商律師將用更寬廣的格局,為資本市場提供更為最專業的法律服務。